暮城

做人当君子,君子当如竹,临风不曲折,欲立天地间

推文(十二)飞行士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篇乐队文。这篇文给我的感受是浪漫文艺充满夏日气息,有关梦想有关爱情有关音乐非常美的梦,大概率不会出现在现实中,但是看完了很爽,那个乌托邦的世界让人震撼让人满足,让人不自知的“掉入了共鸣里”。

这篇文安静路1号大改了两次,但最新版很绝。

接下来我会按:

剧情线——感情线——人物塑造——推荐点

这四点分开写写




一.剧情线:


时烨是知名摇滚乐队飞行士的吉他手,也是创立人。他自小具备了无数摇滚气质,叛逆、真实、自我、个性,这支乐队在他手里跌跌撞撞走过了十多年,第二任主唱却突然自杀了,他又陷入了风口浪尖里。


公司给他找来了万般合适的第三任主唱,可甫一见面时烨愣住了,这个男孩,是他四年前的一场(噩)梦。


时间追溯到四年前,时烨因为和第二任主唱磨合的十分困难,自己到西南旅行放松,无意中帮原来一个姐姐的忙救livehouse的场,误打误撞认识了盛夏。


盛夏当年才十八岁,干净清澈又迷迷糊糊,他喜欢飞行士喜欢了太久,迷恋时烨更是到了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程度,突然遇到偶像, 还住在他家民宿里,每天当个小导游带偶像四处乱走 ,盛夏的心是惶恐的、雀跃的、迷蒙的、陶醉的。


在那个夏天,同样都热爱音乐的两个人,陷入了注定的一场情愫里。


时烨是纠结万分的,他之前从未喜欢过男人,他自小被父母抛弃,原因也大抵是因为父亲是个txl,这个点在他心中生出太多的刺,让他接受男人,天方夜谭。但小盛夏就是有那样的魔力,他被这个纯粹简单好看的男孩吸引,被“蛊惑”,他们之间有太多的相同又有太多的不同——对音乐的敏感和理解,这个男孩真正的懂他,让时烨慌乱了,慌乱过后,他还沉溺了,他最终心甘情愿的坠入了这场爱恋。


然而,

盛夏却仿佛没有准备好,他明明那么爱恋时烨,可他还不懂得那是爱,所以在时烨第一次表达的时候懵懂害怕的推拒了,此举重重刺激和打击了时烨,四年前他慌不择路的逃回了北京,他记住了盛夏,忘不掉,心里满是苦涩,也有怨。


可盛夏这边呢,他拒绝后的第一时间就后悔了,他仿佛一夜长大,他参透了自己的感情,和单亲母亲出柜,他追着时烨而去可遍寻不到人,他大病一场,他和家里决裂最终也要跑到北京去找他的时烨,那是他的偶像,他的精神支柱,他的梦想。


时间转至四年后,依旧误会盛夏的时烨自然对他没有任何好脸色,可小盛夏有备而来,对于所有的疏远冷淡甚至明目张胆的欺侮都坦然接受,他的目的很明确,我就是为了你而来,时烨哥。


不被触动是不可能的,时烨看起来是个不羁的摇滚青年可心里一直为感情留着一片清白的地方,他还是会被迷糊的盛夏牵动,他一度暴躁的像报复一般的让二人双双失去男男的第一次但激烈的情绪平复后 ,他还是爱盛夏。


他们把话说开了,他们恋爱了。

后续再无鸡同鸭讲的误会和虐点,再无擦身而过的惋惜,就是小盛夏用他特有的方式包容那个心里有伤的大男孩时烨,他们彼此多的是理解和默契,相处方式在外人眼里看起来独特又契合,般配的不得了。


二.感情线


开头十分慢热,情感线既有突兀的地方也有觉得读不懂的地方,但到了回忆里攻受都意识到自己感情的那个夏天,越写越丰满,越写越迷人,小盛夏无措中也诚实于自己的感情,懵懂又执着,让人心疼;时烨则因为沉浸其中但初时被拒,骄傲的他受不了的逃跑消失,也看的唏嘘。



大至过程:

四年前,因为乐队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他独自一人去散心,旅途中收到好友谢红的救急请求,他就到了大理。


在大理遇见了自己的粉丝盛夏。盛夏在谢红那里驻唱,谢红知道盛夏很喜欢时烨、很喜欢飞行士,为了满足小朋友的追星梦,安排了时烨住在盛夏家的民宿。


盛夏干净美好得像他的名字,而且在音乐上很有天赋,时烨听他聊自己的写的歌,第一次感觉到被理解、被接住了。

“他觉得写那些歌的人像是在用那些歌,发出求助讯息,但不是说:你来救我。而是说,你快来听懂我,来做我的同类,同谋。”


很自然而然地,时烨喜欢上了盛夏。

其实盛夏也一样,但因为母亲的施压、对感情的迟钝和一些误会,他拒绝了时烨。


或许就是最坏的时间遇上了最好的人吧。

时烨在悬崖边摇摇欲坠,以为自己抓到了救命稻草,可盛夏这时候连自己的未来都把握不好。



喜欢太浅,未来又太重。

时烨未尝不知道盛夏喜欢他,但盛夏的拒绝让他觉得自己再次被放弃了,就像之前一样。


他妈妈离开的时候对他说了一句,“不管怎么样,妈妈是爱你的。”

但她说爱,却是为了说再见。


一别四年。

四年后飞行士主唱沈醉自/杀,此时已经有了一定名气的盛夏来到公司想加入飞行士。一开始时烨是拒绝的,这几年他压力很大,有躁郁症,脾气很不好。而且对方是盛夏,他的感情很复杂,又爱又恨。

但是盛夏还是很喜欢他,可爱而不自知地开始追夫,时烨根本拒绝不了盛夏的直球,后来说开了后就在一起了,he。


三.人物塑造

攻受都是那种很特别很特别的人,音乐艺术,他们的想法很奇妙和普通人不同,可以说是两个奇怪的人,却又是两个浪漫又丰富的人,作者写他们的性格写他们的想法写他们的心理,反正重点着墨全在感情线,就好像一棵大树树叶枝条太茂盛,反而不会有人去关注掩藏在里面的躯干,所以即使我觉得一些设定剧情走向和节奏把握上有些处理的没那么好但我基本可以忽略,而且会不自觉的原谅他们性格中的小毛病,你们懂吗,就是那种追求艺术的都是怪人,我可以理解,就这种感觉……

受近视不戴眼镜,下雨的天空是有情绪的,周一到周日每天都有不同的颜色,他要穿相应颜色的袜子,一些小设定蛮戳我的


整篇文给人的感觉就是夏日里浓热飘渺的梦,攻受看似不同却又契合互补,又都相同,这种音乐啦绘画啦等等艺术相关的文,总会给我一种更高大的感觉,可能是我自己没有,所以觉得这种的角色要特别神奇特别厉害,他们不是为了生活而活着,而是为了理想为了追求活着,反正就很不一样,所以这种描写的比较文艺色彩的文我总会不自觉好感多一些


四.推荐点:

1、静安路就是浪漫的代名词好吗!!!(超大声)。读她的文字好像置身在夏日细雨中,呼吸都带着潮湿水汽,偶尔天边几声的惊雷好像在诉说悸动。

我先来说说我很心动的一些名场面。


❶盛夏带时烨去逛大理的时候,他摘了一种植物,掰断它的根,然后对着时烨吹。


“两个小泡泡被吹了出来,飞到时烨脸上,也碎在他的脸上。很轻的触感,像被什么吻了一下。”

“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和盛夏吹出来的泡泡一样……先是飞出来,然后破掉,接着再炸出很响的心跳——咚咚咚。”


❷在大理,他们一起见证了一场雨中停电。


“城市在一瞬间失去光亮,他们看不清彼此,周围只有雨,世界黑了,但有什么好像被点亮了、点燃了。”

“他们坐上公交,在下雨天车厢空空荡荡,好像天地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相依相靠,去奔赴末日。”


❸夏夜里,时烨住在阁楼,盛夏住楼下。

盛夏被时烨从阁楼扔下的小纸团砸醒,在窗前一抬头,就看到时烨英俊的脸,还有沦为背景的漫天星空。(我好爱这个场景!)


❹这段我直接搬的原文,太欲了。

“时烨已经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出来。那一团烟圈组成的圆飘过来。等快要接近盛夏脸的时候,时烨才又吐出一口气,把那个圆吹散了。”


❺盛夏十七岁的时候他的梦想问他要不要试一试——


“长大以后,跟我谈恋爱。”


❻在含苞待放的玫瑰前doi,do完后花开了,就像为了见证他们爱情。


❼在舞台上求婚。台下粉丝以为他们不合,在台上盛夏悄悄为时烨戴上戒指。

“我愿意。”




2、他们的感情也好浪漫。


时烨之前的作品一直在关注自我,但没有人听懂他,而盛夏读懂了。


“你是这场夏日谋杀案的主谋。”

“生日快乐,我的同谋。”

之前他站在宇宙中心,他呐喊他呼唤,热烈蓬勃也也歇斯底里,然后盛夏出现了,回应了他、接住了他、拥抱了他,他所有的尖锐好像都落入了棉花里,他被包围,最后被改变。


而对于盛夏,时烨就是他的意义。


他不喜欢戴眼镜,他说也没什么是我必须要看清的。我已经习惯了看一个模糊的世界,如果戴了眼镜,长时间去看很清晰的世界,我反而会觉得有点害怕,没什么安全感。


但是四年前他一戴上眼镜,就看到时烨在台上熠熠生辉,他的整个世界因为那个人清晰了。

“猜猜,台上弹吉他的那个人是谁。”

“是我的梦想。”


时烨走后,他用尽十八岁的少年意气去反抗,他用了四年去走到他身边。

“我现在做的所有事情都是为了见他而准备的,对我的人生而言,他就是最优选。”


他们就像两块为对方而生的拼图。

“我们不过是让对方完整了一些。”


我全文最喜欢的一段话——

“我的生活就是一首歌,是被你咬在齿间的词,你吞吐的都是我的人生。我在起伏,飘飘荡荡。我们不在台上的时候都是胆小鬼,我们活在世界的反面,讨厌整齐讨厌规律,我们都是疯子,我们唱歌弹琴打鼓把日常撞得叮叮当当响,吵得听不到世俗的嘲笑。

我需要这种出口,你是我的理解,我的缪斯,我的史诗。”


3、关于主角,我知道喜欢盛夏的人会更多一些。


盛夏多好啊,天真烂漫,热烈赤忱,他怀揣着一腔爱与孤勇,给曾坠入深渊的时烨捧来一束光。


但我偏爱时烨。

他热烈又冲动,是不朽的少年意气,是一曲不老歌。


十八岁他说“你赌我一次,我会成名。”


二十九岁他延续了谢红的心愿,去巡演,去走遍万水千山。


“我甚至说不清那件事的意义,能给我带来什么,我没有把握。”


可他仍愿意去撞南墙。


之前他去给吉他换弦的时候,无端觉得老板拆的不是琴弦,是他的肋骨。


时烨或许只是很普通的人,但在音乐里他一直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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